资助方式及金额:辖区企业经核定的年度R&D经费投入超过50万元的,按10%的比例给予支持,最高300万元。 资助标准1.科技报表(107-1,107-2)的统计关系在福田的企业,2.规上企业
次 时间:2019-12-27
资助方式及金额:对符合研发加计扣除政策的科技型企业,经核准符合条件的,给予其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的10%、最高200万元的研发投入补贴。 申报条件1.在光明新区注册、纳税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3.近两年经营规范,且无重大违法违…
次 时间:2019-12-27
资助方式及金额:对符合研发加计扣除政策并经税务部门备案的科技型企业,经核准符合条件的,给予其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的10%、最高100万元的研发投入奖励。生物、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含人工智能)、智能制造、新材料、生命健康产业领域(以下简称“重点产业领域”)的…
次 时间:2019-12-27
资助方式及金额: 企业研究开发资助按照可加计扣除额的一定比例进行补贴,比例一般为10%,最高补贴不超过1000万。 申报条件 1.在深圳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销售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应建立了内部研发机构; 3.企业开展的研发活动应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
次 时间:2019-12-27
一、企业研究开发审批内容支持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对其按规定支出,符合加计扣除政策,且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的研发项目,按上年度研发实际支出,予以一定资助。二、企业研究开发设定依据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
次 时间:2019-12-27
验厂审核注重的几个地方
次 时间:2019-12-25
办理条件1.按医疗器械管理的体外诊断试剂生产企业2.应符合以下全部要求:1)申报注册的产品为按医疗器械管理的体外诊断试剂试剂,且已经列入《体外诊断试剂分类子目录》,管理类别为第二类。(注:对新研制的尚未列入分类目录的医疗器械,申请人可以直接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次 时间:2019-12-24
♛ 办理条件申请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延续的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原医疗器械注册证为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申报延续注册的产品依据《医疗器械分类目录》或分类界定通知等文件,管理类别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二)申请人是在广东省辖区范围依法进行登记的生产企…
次 时间:2019-12-24
办理条件(一)申请体外诊断试剂注册证书许可事项变更的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抗原、抗体等主要材料供应商变更的;2.检测条件、阳性判断值或者参考区间变更的; 3.注册产品技术要求中所设定的项目、指标、试验方法变更的; 4.包装规格、适用机型变更的;5.产品储存条…
次 时间:2019-12-24
办理条件1、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放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书(体外诊断试剂),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2、注册证书载明的注册人名称和住所、代理人名称和住所发生变化的,注册人应当向原注册部门申请登记事项变更;境内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地址变更的,注册人应当在相应的生产许可变更…
次 时间:2019-12-24
办理条件:1)申报注册的产品已经列入《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且管理类别为第二类。(注:对新研制的尚未列入分类目录的医疗器械,申请人可以直接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申请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也可以依据分类规则判断产品类别并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申请类别确…
次 时间:2019-12-24
办理条件申请医疗器械注册证书许可事项变更的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结构及组成、适用范围、产品技术要求、注册证中“其他内容”发生变化的,申请人应当向原注册部门申请许可事项变更。所需材料一.申请材料目录1、医疗器械注册证许可事项变更申请表2、…
次 时间:2019-12-24
办理条件申请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登记事项变更的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注册人名称和住所、代理人名称和住所发生变化的,注册人应当向原注册部门申请登记事项变更;境内医疗器械生产地址变更的,注册人应当在相应的生产许可变更后办理注册登记事项变更。所需材料1.申请材料目录…
次 时间:2019-12-24
一、办理条件申请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延续的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原医疗器械注册证为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且申请时按照第二类医疗器械管理的(包括原注册证为国家总局核发的三类医疗器械证,延续时产品类别调整为二类的医疗器械)。(二)注册证有效期届满6个月…
次 时间:2019-12-24
一、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国产第三类医疗器械首次注册审批的申请和办理二、项目信息(一)项目名称:国产医疗器械注册审批(二)子项名称:国产第三类医疗器械首次注册审批(三)事项审查类别:前审后批(四)项目编码:30016三、办理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次 时间:2019-12-24